沒有享受到小微優(yōu)惠政策的企業(yè),如何補辦?
2015-07-26
提問者:
管理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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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會員
答:補辦三年小型微利企業(yè)稅收優(yōu)惠,辦理流程如下:
第一步:重新錄入電子報盤文件
網(wǎng)上下載電子報盤文件,錄入需補辦年度的相關數(shù)據(jù)后保存。
注意:
1.稅款所屬期2010-2011年度再減半征收標準為應納稅所得額3萬元,而2012年度調(diào)整為6萬元,因此報盤文件版本有兩個,納稅人應根據(jù)需補辦的年度確定下載相應版本的報盤文件。
2.在重新錄入電子報盤文件數(shù)據(jù)時,請務必按要求填報附表五第45行、第46行、第47行,不得填0或空白,否則到辦稅服務廳重新申報時,將無法申報成功。
第二步:辦理需補辦年度的匯算清繳重新申報
攜帶需補辦年度的電子報盤文件(用U盤裝載)、加蓋公章的紙質年度申報表一式兩份,前往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辦理,稅務機關即時受理辦結,并退回一份紙質年度申報表給納稅人留存。
注意:A類主表必選,其他有申報內(nèi)容的附表一并附送,無申報內(nèi)容的附表可以不附送。
第三步:辦理以前年度多繳稅款的退庫或抵繳
重新辦理年度匯繳申報后,納稅人可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辦理以前年度多繳稅款的退庫(抵繳)。
退抵文書辦結后,經(jīng)批準抵繳稅額的,可用于抵減下一期預繳或匯算清繳應繳企業(yè)所得稅稅款。申報表填報要求如下:
1.預繳:將經(jīng)批準的抵繳稅額填在預繳申報表第16行“減:以前年度多繳在本期抵繳所得稅額”累計金額列。
2.匯算清繳:將經(jīng)批準的抵繳稅額填在年度申報表A類主表第41行“以前年度多繳的所得稅額在本年抵減額”。
經(jīng)批準予以退稅的,則由財政部門對納稅人申請退稅進行審核,經(jīng)審核確認的多繳稅款將直接退回到納稅人提供的銀行賬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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